(一)推报候选组织和个人(即日起—2011年12月22日)
评选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优秀网络组织”一律采取自荐方式推报,填写《定海区“优秀网络组织”推报表》。“优秀网民”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组织推荐:由各单位、各网络组织从实际出发,对照评选范围、条件,填写《定海区“优秀网民”推荐(自荐)表》,经本网络组织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团区委,每个网络组织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个人自荐:可以直接与团区委联系报名,如实填写《定海区“优秀网民”推荐(自荐)表》。
(二)考核审定(2011年12月23日—2010年12月26日)
团区委、区网宣办对推荐(自荐)材料进行汇总,对推报组织和个人进行筛选,形成初步考核审定意见。根据事迹材料,征求公安、文化、计生等部门意见,确定第三届“优秀网络组织”候选单位和“优秀网民”候选个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社会道德和网络道德规范的行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三)确定公示(2011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29日)
团区委、区网宣办将联合各相关单位建立组委会,由组委会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网络组织”1个、鼓励奖若干,“优秀网民”若干,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总结表彰(2012年1月)
对“优秀网络组织”、“优秀网民”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优秀网络组织”、“优秀网民”进行推介,各单位、网络组织要做好第三届“优秀网络组织”、“优秀网民”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