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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第三届“优秀网络组织”“优秀网民”评选活动及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网络组织在推荐中,要坚持择优原则。
(二)所有推荐(自荐)的候选组织或个人
需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自荐)表电子版1张,纸质版1张需签名,乡镇(街道)团组织推报的需盖章;
2、推报优秀网络组织的单位需附2011年度活动情况表,推报优秀网民的附照片1张。
(三)报送方式:
材料12月22日前上报团区委办公室,
电子稿报送至:dhtqw@163.com
联系人:蒋安东;      联系电话:2023770
表格附件下载:
1、定海区“优秀网络组织”推报表
2、定海区“优秀网民”推荐(自荐)表。
3、网络组织活动情况表。

评选进度

  • ·(一)推报候选组织和个人
    (即日起—2011年12月22日)
  • ·(二)考核审定
    (2011年12月23日—2010年12月26日)
  • ·(三)确定公示
    (2011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29日)
  • ·(四)总结表彰
    (2012年1月)

评选奖项

优秀网络组织奖
优秀网络组织:奖励2000元活动经费
优秀网民
优秀网民奖:奖品一份

评选公告

(一)推报候选组织和个人(即日起—2011年12月22日)
评选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优秀网络组织”一律采取自荐方式推报,填写《定海区“优秀网络组织”推报表》。“优秀网民”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组织推荐:由各单位、各网络组织从实际出发,对照评选范围、条件,填写《定海区“优秀网民”推荐(自荐)表》,经本网络组织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团区委,每个网络组织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个人自荐:可以直接与团区委联系报名,如实填写《定海区“优秀网民”推荐(自荐)表》。
(二)考核审定(2011年12月23日—2010年12月26日)
团区委、区网宣办对推荐(自荐)材料进行汇总,对推报组织和个人进行筛选,形成初步考核审定意见。根据事迹材料,征求公安、文化、计生等部门意见,确定第三届“优秀网络组织”候选单位和“优秀网民”候选个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社会道德和网络道德规范的行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三)确定公示(2011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29日)
团区委、区网宣办将联合各相关单位建立组委会,由组委会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网络组织”1个、鼓励奖若干,“优秀网民”若干,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总结表彰(2012年1月)
对“优秀网络组织”、“优秀网民”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优秀网络组织”、“优秀网民”进行推介,各单位、网络组织要做好第三届“优秀网络组织”、“优秀网民”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评选条件

(一)优秀网络组织1个,另设鼓励奖若干
1、网络组织联盟成员单位或有加入网络组织联盟意愿的各类网络青年组织;
2、网络组织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违背社会道德和网络道德规范;
4、能够积极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努力改善网络文化环境;
5、网络组织成立半年以上,组织内成员较稳定,活动开展日常化;
6、组织的活动具有特色,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青年身心健康,能突显该网络组织的宗旨。
(二)优秀网民若干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网龄半年以上;
2、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违背社会道德和网络道德规范;
3、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网络组织的活动,并有一定贡献或影响力;
4、在网络中某方面有较大贡献,并得到社会或网民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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